關于公布2024年江西省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格學校名單的通知 贛教職成字〔2024〕6 號
來源:江西省教育廳職成處 作者: 時間:2024-05-25 18141次
贛教職成字〔2024〕6 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各高職學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和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19 號)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廳組織完成了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年檢工作。2024年,全省通過年檢具有招生資格的中職學校 196 所(附件 1);通過備案的初中起點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項目 722 個,由 60所高校承擔(見附件 2、3)?,F就有關工作要求明確如下:
公布的 2024 年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格結果適用于2024 年秋季招生,未列入名單的學校或教育機構不具備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格,如擅自招生,屬于違規招生行為。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主管部門將取消招生資格,撤銷涉事專業,所招學生不予注冊學籍,不享受國家中職學生資助和免學費政策。
2024 年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格的學校名單由省教育廳公開發布,技工院校招生名單由省人社廳發布。各設區市應建立職業學校、技工院校一體化招生信息發布平臺,將相關名單在門戶網站和當地媒體上予以公開,并轉發至轄區內所有初中學校,方便學生和家長做出合理選擇,保障學生接受優質中等職業教育的權利。各設區市教育局要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合理確定中職學校招生計劃。新設未滿 3 年或處于整改期的學校,嚴格控制招生規模。
根據《江西省 2024 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規定》,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和普通中專、職業高中(中專)的錄取工作按照權限由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實施。普通中專及其長學制項目的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市、縣屬職業高中(中專)長學制項目錄取工作由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負責,按照考生志愿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各相關學校要統籌各方資源,建立健全協同育人的長效機制,統籌謀劃中高職階段教育教學工作,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強化內涵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的適應性。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項目招生計劃另行公布,錄取手續按有關規定辦理。
各設區市要以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專項核查和中職學校分級評價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優化職業教育布局,持續加強中職學校、技工院?;A能力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激發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職業教育。
附件:
1.2024 年具有招生資格的中職學校名單
2.2024 年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項目匯總表(3+2 銜接培養)
3.2024 年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項目匯總表(5 年一貫制培養)
江西省教育廳 2024 年 5 月 15 日
(此文件主動公開)
文章標題:關于公布2024年江西省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格學校名單的通知 贛教職成字〔2024〕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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