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招生季】詆毀職業教育,宣傳技師學院、技工學校不發畢業證將涉嫌違法。
來源: 作者: 時間:2023-05-28 18381次
近日,人社局發現有人在微信群、朋友圈發布《關于選擇學校得問題……》的虛假信息,謊稱“人社局辦的技校學籍,三年后只能升入技師學院,畢業只能拿技工證,沒有畢業證”等虛假信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七條之規定,給廣大技工院校帶來較大負面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十條規定:“ 國家采取措施,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產業工人素質。”
第十五條規定:“職業學校教育分為中等職業學校教育、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由高級中等教育層次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實施。”“技工學校辦學到較高層次則可申請晉升技師學院,技師學院屬于高等職業教育范疇。”
第三十七條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有關專業實行與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貫通招生和培養。”
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技工教育是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按照國家招生政策,技工院校學生既可參加普通高考和高校單招,亦可參加職教高考。
“技工學校不可以升學,只發技工證,不發畢業證”的虛假信息已在微信群、朋友圈廣泛傳播,誤導了社會公眾,嚴重擾亂了職業教育招生秩序,給廣大技工院校招生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人社局將積極協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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