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
來源:江西省教育廳 作者: 時間:2023-05-26 18218次
關于印發《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
贛教師字〔2023〕5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省直有關單位,各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89號)精神和我省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切實做好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制定了《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申報條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4月5日
(此文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申報條件
一、適用范圍
在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在崗教師,以及在職業教育教研機構從事中等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工作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和師德考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數,達到申報職稱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四)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時間符合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的要求。
(五)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并達到規定要求。
(六)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七)任現職以來,出現下列情況,在規定年限內延期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報。
2.年度考核、師德考評不稱職(不合格)者,或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期2年申報。
3.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偽造學歷、資歷、業績者,剽竊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報。
4.凡有師德失范、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等嚴重影響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視情況延期1年至3年申報。
三、正高級講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經歷方面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企業公開招聘的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在高級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
2.專業課教師須取得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職業(工種)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職稱,或者被認定為高級雙師型教師。
3.文化課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到企業、生產服務一線進行考察、開展調研達1周以上,并撰寫調研報告1篇。
4.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任現職以來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1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二)工作任務方面
1.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含實驗課、實習實訓課),其中專任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30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50課時;校級領導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00課時。
2.任現職以來,系統擔任過2門以上課程(文化課教師擔任1門以上課程)全部教學工作,教學質量評估合格以上,至少有2次年度教學質量評估被評為優秀。
(三)教育教學方面
深入系統地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國內外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卓著,教學特色鮮明,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教學經驗或模式,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具備2項):
1.主持制定國家專業教學標準。
2.主持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1項。
3.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或者獲得市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排名第一)以上獎勵。
4.參與(排名前三)完成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
5.科研成果獲國家級二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或省級一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
6.擔任國家級示范專業(示范基地)、精品課程等項目的骨干成員(排名前三)或省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精品課程等項目的主持人。
7.參加(排名前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競賽或技能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8.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1篇。
9.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類著作或本專業中職國家規劃教材2部(本人撰寫部分均不少于8萬字),或者主編的地方、校本課程獲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10.參加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能力比賽,獲得國家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者作為班主任或輔導員帶領班級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獎勵;或者被遴選為省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四)社會服務方面
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專業實踐能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
1.主持制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2.主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質培優項目等,成效顯著。
3.作為指導老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本專業技能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4.從事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或技術推廣,受到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表彰,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或取得2項發明專利授權(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省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6.主持完成企業難題攻關,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提供專利轉化應用證明或針對該專利轉化應用所產生經濟效益的相關銷售、稅務等證明材料)。
7.作為負責人獲得省級以上名師工作室或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
(五)示范引領方面
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為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在本地區能起到專業(學科)帶頭人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干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1項: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
2.指導青年教師在本學科教育教學類競賽中獲國家級三等獎或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3.開設省級以上公開課或學術講座,并獲得好評。
4.積極參與學校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獲得省級以上表彰。
5.被評為國家級骨干教師或全國技術能手,或省級以上專業(學科)帶頭人、或教學名師、或首席技師。
四、高級講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經歷方面
1.具備博士學位,并在講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并在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在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
2.專業課教師須取得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職業(工種)高級(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者被認定為中級雙師型教師。
3.文化課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到企業、生產服務一線進行考察、開展調研達1周以上,并撰寫調研報告1篇。
4.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任現職以來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形成可供學習借鑒的德育經驗,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二)工作任務方面
1.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含實驗課、實習實訓課),其中專任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30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50課時;校級領導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00課時。
2.任現職以來,系統擔任過2門以上課程(文化課教師擔任1門以上課程)全部教學工作,教學質量評估合格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教學質量評估被評為優秀。
(三)教育教學方面
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技能,了解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和可供借鑒的教學經驗,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實踐中取得較突出的成績。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具備2項):
1.參與制定國家專業教學標準,或主持制定省級以上專業教學標準。
2.參與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1項,或主持省級以上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1項。
3.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五)以上獎勵,或獲得市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
4.參與(排名前三)完成省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完成市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
5.科研成果獲省級二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或市級一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
6.擔任省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精品課程等項目的骨干成員(排名前三)或市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精品課程等項目的主持人。
7.參加(排名前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競賽或技能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8.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3篇,或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1篇。
9.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類著作或本專業中職國家規劃教材1部(本人撰寫部分均不少于6萬字),或者主編的地方、校本課程獲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10.參加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能力比賽,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者作為班主任或輔導員帶領班級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獎勵;或者被遴選為市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四)社會服務方面
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方面取得較突出成果,具有較強專業實踐能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
1.參與制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主持制定省級以上職業技能標準。
2.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質培優項目等,成效顯著。
3.作為指導老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本專業技能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4.從事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或技術推廣,受到市級以上科技部門表彰,或者取得(排名前三)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2項實用新型專利、或2項外觀設計專利、或登記2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5.參與完成省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或主持完成市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6.主持完成企業難題攻關,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提供專利轉化應用證明或針對該專利轉化應用所產生經濟效益的相關銷售、稅務等證明材料)。
7.作為負責人獲得市級以上名師工作室或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
(五)示范引領方面
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教學團隊建設中發揮骨干作用,指導培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進步。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1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降低一個層次,即市級降為縣級):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
2.指導青年教師在本學科教育教學類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或市級二等以上獎勵。
3.開設市級以上公開課或學術講座,并獲得好評。
4.積極參與學校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獲得市級以上表彰。
5.被評為省級以上骨干教師或技術能手,或市級以上專業(學科)帶頭人、或教學名師、或首席技師。
五、講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經歷方面
1.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并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并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4年。
2.專業課教師須取得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職業(工種)中級(四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或者被認定為初級雙師型教師。
3.文化課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到企業、生產服務一線進行考察、開展調研達1周以上,并撰寫調研報告1篇。
4.較好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3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的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二)工作任務方面
1.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含實驗課、實習實訓課),其中專任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40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200課時;校級領導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20課時。
2.任現職以來,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課程全部教學工作,教學效果好,教學質量評估合格以上。
(三)教育教學方面
具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獨立掌握所教課程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理和方法等,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學研究能力,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并在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具備2項):
1.參與制定省級以上專業教學標準,或主持制定市級以上專業教學標準。
2.參與省級以上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1項,或主持市級以上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1項。
3.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獎勵。
4.參與(排名前三)完成市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
5.科研成果獲市級二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或校級一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
6.擔任市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精品課程等項目的骨干成員(排名前三)或校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精品課程等項目的主持人。
7.參加(排名前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競賽或技能競賽,獲得市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校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8.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1篇,或作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2篇。
9.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類著作或本專業中職國家規劃教材1部(本人撰寫部分均不少于3萬字)。
10.參加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能力比賽,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者作為班主任或輔導員帶領班級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或者被遴選為縣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四)社會服務方面
積極承擔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工作,具有相應專業實踐能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
1.參與制定省級以上職業技能標準,或主持制定市級以上職業技能標準。
2.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質培優項目等,成效顯著。
3.作為指導老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本專業技能競賽,獲得市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校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4.從事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或技術推廣,受到學校和有關企業(部門)表彰獎勵,或者取得(排名前三)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1項外觀設計專利、或登記1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5.參與完成市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或主持完成校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6.參與企業研究課題,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
7.作為負責人獲得縣級以上名師工作室或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
(五)示范引領方面
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團隊建設中發揮骨干作用,指導培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1項: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校級以上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
2.指導青年教師在本學科教育教學類競賽中獲市級三等獎或校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3.開設校級以上公開課或學術講座,并獲得好評。
4.積極參與學校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獲得校級以上表彰。
5.被評為市級以上骨干教師或技術能手,或校級以上專業(學科)帶頭人、或教學名師、或首席技師。
六、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經歷方面
1.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企業公開招聘的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在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5年。
2.實習指導教師須取得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職業(工種)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職稱,或者被認定為高級雙師型教師。
3.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任現職以來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1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二)工作任務方面
1.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含對實訓或實習的儀器、設備進行檢修、維護和實訓課教學等工作),其中專任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30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50課時;校級領導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00課時。
2.任現職以來,獨立完成2門以上實習實訓課程的教學工作(或主持過2個實驗室的建設工作),教學質量評估合格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教學質量評估被評為優秀。
3.熟練掌握企業生產、服務流程,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協助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和合作研發,指導過實驗、實訓、崗位實習、社會調查或畢業設計等教學工作。培養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實績突出,直接指導學生在企業進行專業技能、創新創業和教學實踐活動并取得突出成績。
4.任現職以來,每學年至少2次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參加實習實訓(如實驗、實訓、崗位實習、社會調查或畢業設計等)。
(三)教育教學方面
深入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掌握國內外本專業發展現狀與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卓著,教學特色鮮明,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教學經驗或模式。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具備2項):
1.主持制定國家專業教學標準。
2.進行教學改革或產教結合,成績顯著,獲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省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市級一等獎以上的主持人。
3.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或者獲得市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排名第一)以上獎勵。
4.參與(排名前三)完成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本專業科研課題1項。
5.科研成果獲省級三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或市級二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
6.擔任國家級示范專業(示范基地)、實訓類精品課程等項目的骨干成員(排名前三)或省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實訓類精品課程等項目的主持人。
7.參加(排名前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競賽或技能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8.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1篇。
9.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類著作或本專業中職國家規劃教材2部(本人撰寫部分均不少于8萬字),或者主編的地方、校本課程獲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10.參加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能力比賽,獲得國家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者作為班主任或輔導員帶領班級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獎勵;或者被遴選為省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四)社會服務方面
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專業實踐能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
1.主持制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2.主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質培優項目等,成效顯著。
3.作為指導老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本專業技能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4.從事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或技術推廣,受到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表彰,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或取得2項發明專利授權(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省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6.主持完成企業難題攻關,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提供專利轉化應用證明或針對該專利轉化應用所產生經濟效益的相關銷售、稅務等證明材料)。
7.作為負責人獲得省級以上名師工作室或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
8.根據教學、科研要求,獨立研制和設計、加工關鍵性實驗裝置或改進儀器設備性能指標2項以上,使用效果良好;或解決過實驗中關鍵性技術問題2項。
(五)示范引領方面
在本專業實踐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為同行公認的實踐教學專家。能根據本職業的發展前沿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改革、更新、充實教學內容,掌握現代化教學手段,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在實踐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干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1項: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實習實訓等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
2.指導青年教師在本專業技能競賽中獲國家級三等獎或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3.開設省級以上以實踐教學為主的公共課或學術講座,并獲得好評。
4.積極參與學校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獲得省級以上表彰。
5.被評為國家級骨干教師或全國技術能手,或省級以上專業(學科)帶頭人、或教學名師、或首席技師。
七、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經歷方面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在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5年;或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并在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7年。
2.實習指導教師須取得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職業(工種)高級(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者被認定為中級雙師型教師。
3.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任現職以來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形成可供學習借鑒的德育經驗,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二)工作任務方面
1.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含對實訓或實習的儀器、設備進行檢修、維護和實訓課教學等工作),其中專任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30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50課時;校級領導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100課時。
2.任現職以來,獨立完成2門以上實習實訓課程的教學工作(或主持過1個實驗室的建設工作),教學質量評估合格以上。
3.熟練掌握企業生產、服務流程,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協助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和合作研發,指導過實驗、實訓、崗位實習、社會調查或畢業設計等教學工作。
4.任現職以來,每學年至少2次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參加實習實訓(如實驗、實訓、崗位實習、社會調查或畢業設計等)。
(三)教育教學方面
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技能,了解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和可供借鑒的教學經驗,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實踐中取得較突出的成績。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具備2項):
1.參與制定國家專業教學標準,或主持制定省級以上專業教學標準。
2.進行教學改革或產教結合,成績顯著,獲省級三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市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校級一等獎以上的主持人。
3.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五)以上獎勵,或獲得市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三)以上獎勵。
4.參與(排名前三)完成省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完成市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
5.科研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排名前三)。
6.擔任省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實訓類精品課程等項目的骨干成員(排名前三)或市級以上示范專業(示范基地)、實訓類精品課程等項目的主持人。
7.參加(排名前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競賽或技能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8.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3篇,或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相關論文1篇。
9.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類著作或本專業中職國家規劃教材1部(本人撰寫部分均不少于8萬字),或者主編的地方、校本課程獲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10.參加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能力比賽,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者作為班主任或輔導員帶領班級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獎勵;或者被遴選為市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四)社會服務方面
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方面取得較突出成果,具有較強專業實踐能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
1.參與制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主持制定省級以上職業技能標準。
2.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質培優項目等,成效顯著。
3.作為指導老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本專業技能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4.從事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或技術推廣,受到市級以上科技部門表彰,或者取得(排名前三)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2項實用新型專利、或2項外觀設計專利、或登記2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5.參與完成省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或主持完成市級以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6.主持完成企業難題攻關,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提供專利轉化應用證明或針對該專利轉化應用所產生經濟效益的相關銷售、稅務等證明材料)。
7.作為負責人獲得市級以上名師工作室或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
8.根據教學、科研要求,獨立研制和設計、加工關鍵性實驗裝置或改進儀器設備性能指標1項以上,使用效果良好;或解決過實驗中關鍵性技術問題1項。
(五)示范引領方面
具有指導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教學團隊建設中發揮骨干作用,指導培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進步。并具備以下條件中的1項(縣及縣屬以下學校教師降低一個層次,即市級降為縣級):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實習實訓等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
2.指導青年教師在本專業技能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或市級二等以上獎勵。
3.開設市級以上以實踐教學為主的公開課或學術講座,并獲得好評。
4.積極參與學校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獲得市級以上表彰。
5.被評為省級以上骨干教師或技術能手,或市級以上專業(學科)帶頭人、或教學名師、或首席技師。
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經歷方面
1.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并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3年;或者具有大專學歷,并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4年;或者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并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5年。
2.實習指導教師須取得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職業(工種)中級(四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者取得非教師系列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或者被認定為初級雙師型教師。
3.較好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3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的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二)工作任務方面
1.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含對實訓或實習的儀器、設備進行檢
文章標題: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
- 相關文章
- 航空服務02-27
- 計算機應用(UI設計/界面設計)04-03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與管理02-27
- 幼兒教育03-29
- 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11-18
- 電子商務02-27
- 計算機應用(平面設計方向)02-27
- 計算機應用(影視動漫與數字媒體制作)02-27
- 護理02-27
-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維護11-18